瑞典垃圾分類開展經歷(二)
此外,瑞典人對這些垃圾停止如此細致的分類之前還要停止清洗,由于有奶漬的牛奶盒不能回收,帶有標簽的金屬罐也不能回收。在他們看來,這樣做是有益于環境維護的。瑞典有特地的垃圾搜集效勞者,但他們只搜集特定的垃圾,普通是生物可合成的剩菜殘羹。關于沒有被搜集的垃圾,瑞典政府在大多數的社區設立垃圾搜集中心,在其中放置許多標有顏色標識的垃圾容器,以便當人們將曾經分好類的垃圾投入的垃圾容器。因而,假如沒有提早分類,扔垃圾時就會犯難,這在一定水平上鼓勵人們停止垃圾分類。但是,總有一些偷懶的人,不愿意去分類,瑞典政府對此作出了回應:重新設計垃圾容器來亂扔垃圾的難度,例如,把扔瓶罐的容器口設計成小孔狀的,把扔硬紙盒和紙板箱的容器口設計成信封狀的。這樣一來,大大減少了亂扔垃圾的現象。但這似乎還不夠,由于一些不愿分類的人來到垃圾搜集中心,痛快直接把垃圾放在垃圾容器旁邊一走了之。 當然,政府對此也采取了相應措施:支付薪金設立監視員在垃圾搜集中心停止監視,以查明未按規則停止分類的投放者,對他們逍遙法外。不過這種略帶偏激的做法由于遭到人們的反對,最終并未勝利施行。瑞典這種強迫的回收體制是按以下流程設立的:首先,消費者對垃圾停止清洗、分類并將其運送到搜集中心,然后由政府委任的垃圾搜集效勞者將其運送到區域中心,在那里垃圾將被回收應用,未回收應用的垃圾則被運到集中的回收工廠停止應用或燃燒,剩下的垃圾將以填埋的方式停止處置。首創消費者義務制度早在1994年瑞典政府就提出了“消費者義務制”,即法律規則消費者應在其產品上細致闡明產品被消費后的回收方式,消費者則有義務依照此闡明對廢棄產品停止分類,并送到指定的回收處。十多年來,消費者擔任回收物的范圍不時擴展,從最初的產品包裝、輪胎和廢紙,到汽車和電器產品,再到辦公用紙、農業塑料和廢舊電池等。關于那些沒有才能組建回收再應用體系的企業,瑞典成立了特地機構,如REPA(消費者義務制注銷公司),使他們能夠參加這些機構并交納會費,讓機構代為實行消費者義務制的義務。這些特地機構是非營利性的組織,目標是為瑞典企業界和事業效勞。這樣一來,瑞典的消費者義務制度疾速,這一制度以其經濟鼓勵的手腕使得企業從基本上完成了垃圾減量化。超市里的回收文化瑞典的超市在垃圾回收系統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瑞典,你會看到有些人特地拾撿飲料瓶,然后在超市兌換零錢;你還會看到逛超市的人們會習氣性地帶著空飲料瓶和易拉罐,由于這些包裝物退還時能夠返還押金。